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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建设要选好“着力点”

2001-01-15 来源:光明日报 田毅鹏 我有话说

提高城镇化水平,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社区建设。而如何选择好城市社区建设的“着力点”,是“十五”期间城市社区建设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目前,各地社区建设多为“示范”取向,即选择那些自然环境、经济条件较好的居民聚居区作为“示范点”,以发挥其“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平心而论,这种做法在社区建设的启动阶段不失为一种运作路径。但笔者认为,与“示范”取向相比,持一种“问题”取向切入社区建设,似乎具有更大的意义。所谓“问题取向”就是以解决与城市化进程相伴生的各种现实社会问题为重点,选择那些城市内的“老棚户区”和下岗职工等城市弱势群体居住较密集的区域作为社区建设的“着力点”,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此种选择的价值主要表现在:

首先,城市内弱势群体居住较密集的社区,人民群众各种“急、难、愁”的社会困难和问题积累较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的任务也较重,亟须予以解决。很多社区研究者在实地调查中都发现,社区内的居住者依其收入和地位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群体”,不同的“群体”对于社区服务的需要程度是不同的,其中,弱势群体对社区服务、保障、救助的需求最为强烈。由此,以“问题”取向为指导,选择弱势群体居住密集的地区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切入点”,加快社区服务业和社会保障体制的建设,通过解决社区居民具体的生活困难和问题,使社区居民在社区建设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可以使居民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体验到社区的存在价值,进而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推进社区建设。

其次,从世界各国、地区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看,其初始的动机也多为“问题取向”。即将社区发展作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并取得社会稳定的措施。如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芝加哥学派在研究美国城市社区的过程中,就曾以“贫民社区”作为研究重点,取得了一定成效。

笔者认为,目前中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应该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以“弱势群体”居住区为“着力点”,把社区建设与老城区的改造结合起来,发挥社区组织在社会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作用。这样做虽然其社区规划不会特别规整,也不会产生强烈的“视觉效应”,但却为社区居民解决了实实在在的问题。

(本文作者系吉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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